整合建构,引领思辨

时间:2023-01-01 15:20:11 来源:网友投稿

摘 要:高中历史教育教学既要针对高考,也要激发学生探索历史真相的兴趣,增强学生的历史意识。通过对知识的整合建构,帮助学生理清核心知识的结构和脉络,在此基础上更为重要的是要引领学生理性思辨,培养学生的历史思辨能力。

关键词:高中历史;有效教学;建构体系;激活思维

提升课堂教学的有效性是一切教学改革的重心所在。那么,如何评判一堂历史课效率的高与低?其标准是什么?我认为评判高中历史课堂教学是否有效,应具备两个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标准,而且两者缺一不可。一是教学的针对性——服务高考。这是由当前高中历史教学现状决定的,近几年高考虽倡导“三新”:新材料、新情境、新问题,但在对教材的依赖程度方面,历史学科高考远远超出了其他学科高考,因此,高中历史教学必须在知识的系统性、完整性、基本线索的梳理和基本能力的培养上下狠功夫,这是任何一个高中历史教师都必须重视和无法回避的。可以说这是“现实”的要求,但如把这种“现实”的要求当成历史教学的全部,历史教育就失去了灵魂与归宿。二是教学的思辨性——提升能力。高中历史课程的基本理念是:“全面发挥历史教育的功能,尊重历史,追求真实,吸收人类优秀文明成果,弘扬爱国主义精神,陶冶关爱人类的情操。通过历史学习,使学生增强历史意识,汲取历史智慧,开阔视野,了解中国和世界的发展趋势,增强历史洞察力和历史使命感。”要在教学中渗透这些理念,历史课堂教学还必须有另一个更为重要的标准:激发学生探索历史真相的兴趣,培养学生对历史的洞察和对社会的透视能力,具备起码的现代公民常识与理性。这是历史教学的“理想”诉求。在教学实践中如何才能把历史教学的“现实”与“理想”有机地结合在一起,以期提高课堂教学的有效,甚至实现高效?

一、整合教学内容,建构核心知识体系

新课程按照模块编排教学内容,政治、经济、思想文化各成一模块,具有很强的专题性质,有其明显的优势,但也存在较为突出的问题:一是模块间历史知识点重复较多;二是缺乏时序性,不利于学生理解历史事件现象的因果关系;三是历史可理解性较差,历史学科自身经济、政治、思想文化等结构的整体性被打破,历史事件内在的逻辑关系被破坏,历史概念本身的完整性被割裂。教师有必要根据历史事件的关联性、整体性、时序性对历史知识体系进行重新建构,通过重新整合以建构历史核心知识体系,使教学内容主题化、网络化,并通过合理取舍以强化主干知识,突出重点,把握核心,以取得优质、高效的教学效果。

教学案例1:关于世界史教学,目前国内学术界有整体史观、文明史观、现代化史观等几种有代表性的观点,其中现代化史观影响较大。钱乘旦教授较早提出了“世界近现代史的主线是现代化”的提法,在国内世界史学界产生了较大的影响。人民版必修二专题六《罗斯福新政与当代资本主义》与专题七《苏联社会主义建设的经验与教训》两个专题可用“现代化史观”进行整合重构,突出“世界现代化”的基本模式与历程。

一、现代化模式的转型与创新(1917—1945)

(一)社会主义现代化模式的创立。1.十月革命。2.苏联社会主义实践。(1)列宁的实践:从战时共产主义政策到新经济政策。(2)斯大林的实践:社会主义工业化与农业全盘集体化。

(二)资本主义现代化新模式的开创。1.1929—1933年资本主义世界经济大危机。2.罗斯福新政:国家干预经济的模式的开创。

二、世界现代化稳定发展期(1945—1991)

(一)社会主义现代化模式在改革中曲折前进。1.社会主义越出一国范围。2.苏联的改革。3.中国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道路的探索实践。

(二)资本主义现代化模式进一步调整。1.战后美国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2.战后西欧和日本。3.“二战”后资本主义新变化。

二、引领理性思辨,激活学生的历史思维

英国历史教学法专家汤普森说:“学校的历史学习,不是把焦点集中在历史本身发生了什么上,而是要集中在我们如何具有对历史的认识。”培养学生的历史思辨能力是高中历史教学的灵魂,也是历史教学的真正魅力所在。学会思想、生成智慧、生成科学正确的历史观,“让思想点燃课堂”,历史课堂才能有强大的生命力。

教学案例2:“领事裁判权”是可以接受的条款吗?

在1843年中英《五口通商章程》中,英国提出“领事裁判权”条款,关于这一条款,教材和教师一般都是从给中国社会所造成的危害角度说明条约的不平等性,较为简单地从国家主权的角度来谴责西方列强的侵略,而很少引导学生透过事实分析西方列强提出这个条款的原因。

材料一:“凡英国禀告华民者,必先赴管事官处投禀,候管事官先行查察谁是谁非,间有华民赴英官处控告英人者,管事官均应听诉,倘遇有交涉词讼,管事官不能劝息,即移请华官公同查明其事,秉公定断,其英人如何科罪,由英国议定章程、法律发给管事官照办。华民如何科罪,应治以中国之法。”

——1843年中英《五口通商章程》第13条

问题一:什么是“领事裁判权”?

这一问主要任务是明确历史基本概念,把握“领事裁判权”的基本含义。

材料二:几乎所有西方大国都向驻上海的领事馆派出了司法官处理司法事务,英国不久前还建立了拥有一名资深律师的终审法院。英国人在宣判时,特地被允许悬挂英国国旗。美国国会最终也同意在清国建立一个与清国分庭抗礼、拥有更多尊严和权力的法院。

关于建立新法院的初衷,一位先生告诉我:“清国人对事物的判断常常受到其民族文化传统的影响,也受到个性品格的局限。他们断案,不管是肯定或否定,通常都根据审案法官的感觉而定,并不重视证据与严密的逻辑推理。英国政府察觉了这个情况,这成为英国力求在清国乃至全亚洲扩张自己影响的重要原因。”——《1906年的上海:会审公廨——一个美国律师的观察》

问题二:请结合材料及当时中国与英国的法律体系分析英国提出“领事裁判权”条款的原因。

这一环节主要通过中英两国当时的法律体系差异比较,引导学生回到历史现场,尽量地接近历史的真相,从人类文明演进的高度来看待中西两种司法体系的冲突,让学生了解当时西方国家的司法体制的文明性和进步性,并明确文明的社会需要文明公正的司法审判,使学生更能理性地认识历史、分析历史和反思历史。

材料三:“民法法典的重要,不仅因为它是构成私法根和干的法律,在法律制度上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而且其在质量上,实是日本有史以来最早的大法典,还因为其制定是为在明治时代日本最大事业之一的治外法权的废除作出了巨大贡献的法典,是在日本史上具有极其重大意义的法典”。

问题三:结合材料及所学知识分析日本是如何解决“领事裁判权”这一问题的。

近代日本与中国一样的遭遇,遭受西方列强的侵略,司法主权也遭受同样破坏。明治政府上台后,一方面,以天皇的名义对外承认幕府时期所签订的条约,承认领事裁判权等有其合理性;另一方面,对内强调将努力修改条约。但遭到列强的拒绝,理由之一就是日本不开化。面对这种状况,日本进行深刻反省,然后通过完善自身的法律,使日本的法律现代化,与西方接轨,而使领事裁判权等不平等权利丧失其存在于日本的合理性。当然,最重要的前提是国家的强大。通过中日两国对待领事裁判权的不同方式比较,引导学生认识面对外敌挑战,不能一味地仇视敌人,而应当勇敢应战,更应自我反省,改革内政,强大自身。

引领思辨就是要鼓励学生从不同角度、方向、层面、立场进行独立观察、思考和认识历史问题,激励学生更加主动地开动脑筋、拓宽视野、勇于发现、大胆创新,让学生在思想的交互碰撞中获得顿悟、开拓思维、升华智慧。

参考文献:

钱乘旦.世界近现代史的主线是现代化[J].历史教学,2001.

(作者单位 福建省龙岩市武平县第一中学)

编辑 曾彦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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