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人大制度建设提升人大工作水平10篇

时间:2022-10-05 11:10:03 来源:网友投稿

加强人大制度建设提升人大工作水平10篇加强人大制度建设提升人大工作水平 加强上下联动提升人大履职水平○蒋玉瑾杜保权近年,鹤壁市人大常委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加强人大制度建设提升人大工作水平10篇,供大家参考。

加强人大制度建设提升人大工作水平10篇

篇一:加强人大制度建设提升人大工作水平

上下联动 提升人大履职水平○ 蒋玉瑾 杜保权近年,鹤壁市人大常委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密切与上级人大和县区人大、各级人大代表的联系,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按照建设“两个机关”的时代新要求,依法履职,不断提升人大工作水平。加强上下联动的时代意义栗战书委员长强调,全国人大密切同全国人大代表的联系、密切同地方人大的联系,增强人大工作整体实效,是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对全国人大工作提出的明确要求。地方各级人大加强上下级联动,形成合力,对于发挥人大整体效能、推动人大依法履职、提升人大工作水平具有重要意义。加强上下联动有利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支撑中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根本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保证了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通过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效运行,保证了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保证了党组织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各级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人员,保证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各地工作部署中得到全面贯彻和有效执行。加强上下联动有利于法律的有效统一实施。宪法规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的遵守和执行。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撤销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不适当的决议”职权。地方组织法规定,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等职权。由此可见,维护国家法制统一,保证宪法、法律的实施,保证上级人大决议的贯彻执行,是地方各级人大的共同职责。加强人大上下联动,促进各国家机关严格依法行使权力、履行职责,符合法律规定的原则和精神,有利于形成工作合力。加强上下联动有利于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也进入了新的历史发展阶段。加强上下级人大在立法、监督、代表等各方面工作上的联动,有利于形成互联互通、协调配合的整体合力,推动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在立法方面,设区的市级人大已有立法权。省、市人大在制定地方性法规时征求县区人大的意见、开展立法调研,有助于提高立法的科学性和合理性,有利于推动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在监督方面,通过上下联动,开展执法检查,有利于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在代表工作方面,通过代表列席人大常委会会议、参与视察调研、参加代表小组活动和培训,有利于代表更好地依法履职。突出上下联动的针对性在依法履职过程中,鹤壁市人大常委会注重突出上下联动的针对性,特别是对上级人大安排的事项,综合运用法律规定的多种监督方式,就同一监督项目进行资源整合,形成监督链条,凝聚监督合力。主动对接。在谋划年度工作时,主动对接、提前了解省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重点和工作要求,及时将有关议题纳入市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同时,按时参加省人大有关会议,主动汇报工作完成情况和年度工作安排,争取省人大帮助、指导。积极参与立法草案征求意见工作,加强事前调研,提出可行性强的修改建议;积极配合省人大组织的执法检查、视察、专题调研等监督活动,做好相关服务工作。及时跟进。密切关注中央的大政方针和政策,选准人大履职的切入点,既保持与上级人大工作的权力机关巡礼RDJ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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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步性,又确保自身工作的前瞻性和时效性。2019年,鹤壁市人大常委会受省人大常委会委托,坚持上下联动,对乡村振兴促进法、旅游条例、宗教事务条例等草案提出了修改意见、建议,对水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中小企业促进“一法一条例”、扶贫开发“一条例一决议”、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等开展了执法检查活动,收到良好效果。在省人大常委会指导下,率先出台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作出散煤污染治理的决定,人大代表综合服务中心、智慧人大、代表联络站建设等也取得良好成效。深度拓展。拓展联动主体间联系的广度和深度,是新时代对人大工作提出的必然要求,也是推动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的迫切需要,更是一次增强人大整体意识、推进上下联动的有益尝试。鹤壁市人大常委会应势而动、创新理念,勇于担当、主动承接省人大常委会的先行先试工作。鹤壁市新一届人大常委会履职以来,切实加强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紧跟省人大的工作部署,开展为期4个月的“讲政治、懂法律、守规矩、强能力,争做出彩人大人”专题活动,与深入推进人大机关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相结合,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人大干部队伍,全面提高人大机关的参谋助手和服务保障水平。出台“三联系三服务”制度,加强与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有效促进代表职能的发挥和代表所关注问题的解决。针对街道人大工作无章可循的现状,赴上海、苏州等地学习考察,出台了县(区)人大街道工委工作办法,填补了这方面的空白。突出上下联动的结果运用找准切入点。上下联动,议题先行。人大上下联动的议题要联合确定,顶层谋划、寻求共识。联动计划和选题应事先向同级党委请示报告,找准人大在上下联动中的定位,做到不越位、不错位。同时,上级人大应充分吸纳下级人大、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围绕经济发展、民生事业、社会管理、环境治理等内容,聚焦事关改革发展稳定的社会热点、难点、重点和百姓关切的问题,实现“立足区域长远发展,兼顾地方工作需要”的联动目标。找准支撑点。人大上下联动的重点在于联动开展代表活动。要创新机制,盘活代表资源,发挥代表主体作用,不断增强人大工作活力。注重发挥各级人大代表的互补性,根据议题要求横向分类组合,纵向组成各个专项代表小组,开展上下协作联动,形成省级人大主导、市县区人大协同、各级人大代表积极参与的主体态势,建立上级人大与下级人大之间、代表与联动对象之间的活动纽带,形成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协同调研的联动格局。找准着力点。上下联动的终极目标是解决问题。一方面,要把调研成果转化为高质量的代表议案和建议,转化为上级人大立法,转化为“一府一委两院”及相关部门解决问题的方案和对策。另一方面,要将人大上下联动的监督平台联结为一体。对于基层难以解决的问题,各级代表要合力传递社情民意,形成闭合的工作链条,促进问题有效解决。要及时总结上下联动工作的好做法、好经验,不断健全和完善上下联动工作机制,并将其固定下来,形成常态化机制。加强人大上下联动的建议建立健全上下联动工作机制。建立健全上下级人大沟通、协调、反馈机制,完善配套的规范性文件,细化和规范工作规则和程序。省人大常委会的年度工作要点建议在年初的代表大会上定下来,以便市、县人大做好年度工作安排。另外,要把握好人大上下联动的数量,需要下级人大联动的议题不宜过多。建立健全上下联动整改落实机制。为保证上下联动效果,可以将联动视察调研形成的报告提交人大常委会审议,形成审议意见,报告同级党委,并向政府及有关部门反馈,提出整改建议。必要时,向上级人大报告,发布公告、在媒体上公布,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对整改情况进行持续跟踪督办,视情况组织再视察、听取整改情况汇报,必要时提请人大常委会再次审议。对一些重大问题、重大整改事项,向人民代表大会报告,视情况列入立法议题,形成制度规范,防止偶发问题经常化、个性问题普遍化。建立健全上下联动结果运用机制。省人大安排视察调研活动是市、县人大上下联动的重要工作,也是中央、省、市重视的问题和需要努力解决的问题。对于视察调研中发现的问题、提出的建议以及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建议纳入省对市、县年度考核目标,以增加上下联动效果,促进问题有效解决。责任编辑/李东方权力机关巡礼RDJ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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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加强人大制度建设提升人大工作水平

提升新时代乡镇人大工作水平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必须长期坚持、不断完善。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作为我国最基层的国家权力机关,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政权的基石,是党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乡镇人大在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发展基层民主政治、维护基层社会稳定、保障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快速健康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也还存在一些需要改进的地方,还有一些难题需要在积极探索下得到破解。

  一、乡镇人大工作的现状和问题

  人代会会议形式化。目前部分乡镇召开人代会存在几方面问题:会议时间短。部分乡镇召开一次人代会只用一天时间,上午大会开幕,下午大会闭幕,有的甚至半天就能开完一次人代会,代表根本没有时间审议各项议题,发言时也只是泛泛而谈,表决时更是“领导定单单、代表划圈圈”,甘当“表决器”,把人代会开成了“见面握握手、表决举举手、通过拍拍手、散会挥挥手”的形式化会议。会议程序、内容简化。根据组织法规定,乡镇人代会应把本行政区域的经济、文化和公共事业的建设计划、财政预算、政府工作报告、民政工作实施计划、选举事项等列入会议议题。但在实际操作中,部分乡镇仅把选举事项、财政预算、政府工作报告列入

 会议,其他事项基本不涉及。特别是税费改革后,乡镇一级的财政收入锐减,有的乡镇为了省事,连法律规定的财政预算都不提交大会审议。

  人大工作边缘化。机构改革后,乡镇人大没有常设机构,实行人大主席负责制。在具体分工中,人大主席和党委、政府成员一样,也要分村包点,搞中心工作,致使人大干部忙于党务、疲于政务,没有充足的时间和精力投入到人大工作中。同时,人大的监督工作也面临着尴尬的局面,因为监督者自身也参与了党务、政务工作,也是被监督的对象,出现了“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现象。因此,机构和人员配置的不合理,导致人大工作边缘化。

  人大监督职能弱化。首先,监督缺乏制度保障,不敢监督。要使乡镇人大较好地履行职权,必须在政治、经济等方面给予一定的保障。但在实际中,乡镇人大的保障机制还不健全,一方面在活动经费上缺乏保障机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规定代表的活动经费,应当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专款专用。但目前仍有部分乡镇没有落实,乡镇人大代表开展工作时所需经费无固定来源,都是临时拨付。另一方面在代表活动时间上缺乏保障机制。人大代表都有着双重身份,既是人大代表又有本职工作,他们分布在不同的岗位,从事不同的职业,在履行代表职责时,有时不可避免地会与工作时间发

 生冲突。致使部分代表没有充足的时间和精力来履行职责、参加活动。同时,乡镇党委、政府是本乡镇的决策核心,从而导致乡镇人大在开展监督时不敢放开监督。其次,监督主体的素质不高,不会监督。乡镇人大代表是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的“组织细胞”,但是目前乡镇人大代表的整体文化程度较低、素质不高,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乡镇人大职权的正常行使。有些代表由于受文化水平的局限,履职的能力较低,甚至缺乏最基本的表达能力,不懂发言、不会议事,甘当“举手代表”;有些代表履职热情不高,政治责任感不强,认识不到人大代表所肩负的使命,把代表当做一种荣誉、一种称号,抱着“头年选、二年看、五年等着换”的思想开展工作,做“混日子代表”;有些代表的政治活动能力较差,不能时刻考虑选民的利益,认为干好干坏一个样,干与不干一个样,在开展活动时只说好话,做“老好代表”。再次,监督对象的管辖权上移,不好监督。乡镇的七站八所,大部分都是执法单位,是人大监督的重点对象。但近年来,部分单位的管辖权上移,成了下派单位,管辖权不在本级政府,监督起来不好操作,即使进行了监督,监督的力度和效果也不明显。

  二、改进乡镇人大工作的几点建议

  正确处理好乡镇人大与党委、政府的关系。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依法治国、人民当家作主三者有机结合起来。乡镇党委要充分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尊重人大的法

 律地位,进一步处理好党委决策、人大决定和监督、政府执行的关系,更好地领导和支持人大依法行使职权。人大要更加自觉地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认真贯彻党委的重要决策,善于将党委的意图通过法定程序上升为人民群众共同的意志和愿望,并自觉落实到行动中。要努力做到依靠不依赖、自主不独立、争位不越位、谋政不扰政。要正确处理好与同级政府的关系,明确产生与被产生、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要敢于和善于运用人民和法律赋予的权力,加大对政府工作的监督,促进其依法行政,更好地实现和维护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强化监督职能,提高监督实效。监督工作是人大工作的重点,也是难点和弱点,乡镇人大要敢于和善于监督,要不断改进监督方式、完善监督措施、增强监督实效。要把握监督工作的重点,不断增强监督实效。要紧紧围绕“十三五”规划的落实,监督乡镇政府落实好各项具体措施,推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农民增收。要紧紧围绕事关全局、人民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监督,切实维护好人民的利益。要紧紧围绕依法治国方略的落实,加强法律监督,促进各部门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加强乡镇人大的自身建设。健全乡镇人大的工作机构。要配实配强乡镇人大干部队伍,做到老、中、青相结合,形成一支专业的、有战斗力的队伍,促进人大工作的开展。乡

 镇人大主席要确定一半以上的时间和精力抓人大工作。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将乡镇人大工作逐步纳入规范化、制度化的发展轨道。乡镇人大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制定完善人代会审议制度、主席团会议制度、评议工作制度、开展代表活动制度等各项工作制度,并积极落实到工作中,以推动乡镇人大工作有序、高效地开展。同时要在经费、时间上为代表开展活动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提高人大代表素质,充分发挥代表作用。要严把入口关,当选人大代表必须具备政治、品德、文化、能力等各方面条件,既要有参政之能,又要有参政之德;要科学确定代表结构,处理好干部、工人、农民、知识分子等方面代表的比例,使人大代表真正代表人民;要加强对代表的培训力度,让代表熟悉人大及代表行使职权的方式和程序,增强代表的履职能力;要积极开展代表活动,激发代表履职热情;要建立健全代表激励约束机制,促进代表认真履行职责,真正发挥代表作用。

  上级人大要加强对乡镇人大工作的监督与指导。上级人大要为乡镇人大开展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支持,要加大对乡镇人大干部的培训力度和业务指导,不断提高其工作能力和业务素质,规范工作程序,提高工作实效;要高度重视和支持乡镇人大工作,使乡镇人大工作经常化、制度化、法律化、

 规范化。要帮助乡镇人大解决实际问题,如乡镇人大干部的待遇、办公条件、代表活动经费等问题。

  加大宣传力度,扩大乡镇人大的影响。乡镇人大履职难的一个重要原因是乡镇人大的地位和作用群众知之甚少。这就要求必须加大宣传力度,使各方对乡镇人大的地位及作用有足够的认识,自觉维护乡镇人大的权威。一方面,要充分利用报纸、杂志、电视等媒体加大监督法、宪法及地方组织法中对乡镇人大地位及职权规定的宣传力度,使人民群众真正了解乡镇人大的地位和职权是法定的,自觉地维护乡镇人大的权威。另一方面,要充分宣传在乡镇人大工作中涌现出的典型、好的经验,使群众明白乡镇人大能够实实在在为群众办事,扩大乡镇人大在群众日常生活中的影响。

篇三:加强人大制度建设提升人大工作水平

015年 第 11期PEOPLE’SFRIENDE DITORIAL | 社 评提高县乡人大依法履职水平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 必须把保证县乡人大依法行使职权、 依法开展工作摆在突出位置, 全面提高基层人大工作水平。—— — 二论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 本刊特约评论员县乡两级人大是基层国家权力机关, 是国家政权的重要基础。

 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 充分发挥基层国家权力机关和人大代表作用, 巩固党的执政基础, 加强基层国家政权建设, 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做好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的重要方面。今年 6 月, 中共中央转发 《中共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若干意见》 (以下简称 《若干意见》)。

 《若干意见》 坚持问题导向, 总结实践经验, 明确提出了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总体要求、 重要原则和重要措施。

 其中, 对提高县乡人大依法履职工作水平提出明确的要求。宪法法律赋予了县乡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 监督、 人事选举任免等重要职权。

 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 必须把保证县乡人大依法行使职权、 依法开展工作摆在突出位置, 全面提高基层人大工作水平。

 为此,《若干意见》 提出了四个方面的要求。一是开好县乡人大会议。

 人大行使法定职权, 主要是通过会议形式。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和地方实践, 《若干意见》 提出, 县级人大每年至少举行一次大会, 必要时可以增加; 县级人大常委会每两个月至少举行一次会议; 乡镇人大一般每年举行两次大会。

 同时, 还提出了健全议事规则、 创新议事形式、 完善审议程序、 充实会议内容等要求, 确保提高会议质量。二是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

 《若干意见》 提出, 县乡党委要增强依法执政观念, 善于把重大决策部署通过人大法定程序转化为国家意志。

 县乡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要向本级人大报告。

 人大要把听取审议“一府两院” 工作报告、 审查批准计划和预算作为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的重点。

 同时, 要求地方人大根据法律规定, 结合地方实际, 制定具体办法, 进一步明确重大事项范围。三是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

 县乡人大要把宪法法律赋予的监督权用起来, 实行正确监督、 有效监督。

 确定监督项目、 开展监督工作时, 应当认真听取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 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严格执行预算法规定, 着力加强预算决算审查和监督。

 健全执法检查、 听取审议工作报告、 组织专题询问和质询、 开展备案审查等机制措施, 切实推动有关方面改进工作、 解决问题。四是做好人事选举任免工作。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人大依法行使选举权任免权相统一。

 县乡党委要认真对待和研究人大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有关人选提出的意见, 尊重人大选举、 表决结果。

 县乡人大要规范和完善人事选举和任命程序, 保障人大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的知情权, 加强对人大选举和任命人员的监督。为保证县乡人大依法行使职权, 《若干意见》 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关于 “健全国家权力机关组织制度” 的精神, 在加强县乡人大组织制度和工作制度建设方面提出了许多新的重要举措。一方面, 加强县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组织建设。

 主要提出了四个方面的具体措施:

 依法适当增加县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名额, 优化常委会组成人员结构, 提高专职组成人员比例; 根据需要, 县级人大可以设立法制、 财政经济等专门委员会; 健全常委会办事机构和工作机构, 设立 3个左右工作委员会, 加强工作力量和能力建设; 县级人大常委会主任实行专职配备; 不设区的市、 市辖区人大常委会可以在街道设立工作机构, 负责联系代表、 组织代表开展活动, 根据授权开展监督、 选举等工作。另一方面, 加强乡镇人大建设。

 《若干意见》 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具体措施:

 乡镇人大设专职主席 1 人, 有条件的地方可以配备专职副主席; 明确乡镇人大在闭会期间的职权和活动方式。

 在乡镇人大闭会期间, 乡镇人大主席团或者人大主席、 副主席, 可以组织代表听取审议同级政府工作报告、 检查法律法规实施情况, 开展视察、 调研等活动, 听取和反映代表、 群众的意见建议。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认真落实 《若干意见》, 把保证县乡人大依法行使职权的措施和要求落到实处, 县乡人大要用好制度资源, 依法行权履职, 进一步提高工作水平和实效, 推动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与时俱进、 完善发展。4DOI:10.19310/j.cnki.rmzy.2015.11.001

篇四:加强人大制度建设提升人大工作水平

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汇报人:XXXXX 日期:2021-xx-xx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大工作

 前言2021年11月2日,党中央印发《关于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意见》,这是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动新时代人大制度建设和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举措。

 目录一、请谈谈《意见》的出台背景、形成过程和重要意义二、《意见》围绕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国家根本政治制度作了哪些重要阐述三、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是做好人大工作的根本政治保证。《意见》在这方面提出了什么要求四、新时代人大工作面临哪些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

 五、新时代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提升人大工作质量和水平,有哪些具体举措六、《意见》对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提出了哪些举措七、《意见》对加强人大及其常委会自身建设有哪些要求八、关于《意见》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有哪些具体举措

 第一部分请谈谈《意见》的出台背景形成过程和重要意义

 在决定中国前途命运的三大战役中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人大制度建设和人大工作,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和实践创新取得重大成果,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提供了可靠制度保证和法治保障。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用“六个必须坚持”概括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推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和实践创新提出的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要求,即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必须坚持用制度体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必须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必须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必须坚持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丰富和拓展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科学内涵、本质特征和实践要求。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必须毫不动摇坚持、与时俱进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大工作,更好发挥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职能作用,使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根本政治制度安排,是支撑我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根本政治制度。

 在决定中国前途命运的三大战役中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会议对起草工作进行研究部署。4月至6月,栗战书等常委会领导同志分别带队赴地方开展调研,组织召开多个座谈会听取31个省(区、市)和部分副省级城市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五级人大代表、全国人大机关老同志和专家学者的意见建议,各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和办公厅负责同志结合各自的工作领域开展调研,形成大量调研成果。在此基础上,经过广泛征求意见和反复修改完善,形成《意见》稿报送党中央。经党中央同意,《意见》稿印发中央人大工作会议征求意见,作了进一步修改。11月2日,《意见》正式印发。2021年10月13日至14日召开的中央人大工作会议,在党的历史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史上都是第一次,在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进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这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人大工作的高度重视、坚强领导和殷切期望。党中央决定召开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的同时,要求出台相关指导性文件,并把研究起草《意见》稿的任务交给全国人大常委会。

 《意见》是一个全面指导人大工作的文件,集中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反映了党的十八大以来人大制度建设和人大工作的理论成果、实践成果、制度成果,为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提供了科学指引和行动纲领,对于进一步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凝聚各方面智慧和力量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第二部分《意见》围绕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国家根本政治制度作了哪些重要阐述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历史,是党的历史的重要组成部分。《意见》回顾总结了党领导人民建立、巩固、发展、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光辉历程、宝贵经验和这一制度的显著优势、巨大功效,特别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人大工作取得历史性成就,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60多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40多年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党领导人民创造经济快速发展奇迹和社会长期稳定奇迹提供了重要制度保障。历史和实践充分证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符合我国国情和实际、体现社会主义国家性质、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保障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好制度,是我们党领导人民在人类政治制度史上的伟大创造,是在我国政治发展史乃至世界政治发展史上具有重大意义的全新政治制度。

 《意见》用“三个有效保证”集中概括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功效,指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的基本原则,适应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有效保证国家沿着社会主义道路前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最大限度保障人民当家作主,把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有效保证国家治理跳出治乱兴衰的历史周期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正确处理事关国家前途命运的一系列重大政治关系,实现国家统一高效组织各项事业,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有效保证国家政治生活既充满活力又安定有序”。这些重要论断,与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是一致的。

 第三部分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是做好工作的根本政治保证《意见》在这方面提出了什么要求

 在总结党的十八大以来有关经验做法基础上,提出了5方面要求:一是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这一最高政治原则。二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揽和指导人大工作。三是坚持党的领导,首先要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四是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工作各方面全过程。五是完善和落实党领导人大工作的制度机制。这里面既有方向性、原则性要求,也有许多具体举措。包括:各级党委(党组)要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作为理论学习和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深入学习、研究、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44健全应急联动机制4健全应急联动机制《意见》强调,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最根本的是要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保证党领导人民依法有效治理国家。

 人大重要会议、重要立法、重要工作、重大事项等,都要按规定及时向同级党委请示报告。地方各级党委要把人大工作纳入整体工作布局,及时研究解决人大工作和建设中的重大问题。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每年听取同级人大常委会党组的工作汇报,每届至少召开一次人大工作会议。把党委领导人大工作、“一府一委两院”接受人大监督、有关部门支持和配合人大工作情况纳入地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内容,等等。

 第四部分新时代人大工作面临哪些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

 《意见》对新时代人大工作面临的新形势作出分析判断,指出随着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日益广泛,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民生、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需要更加健全的法律制度保障;我国已经进入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需要更加良好的法治环境;全面深化改革向纵深发展,需要立法更加紧密地协调和配套,既通过深化改革完善法治,又通过更完善的法治保障各领域改革创新;全面依法治国深入推进,基本建成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任务更为艰巨,需要人大更好行使立法、监督等职权予以保障;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不稳定性不确定性明显增加,需要统筹发展和安全,筑牢国家安全屏障等,这些都对新时代人大工作提出新的更高要求。

 《意见》提出新时代人大工作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紧围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这一目标,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完善法律实施的社会环境,加强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保障,汇聚起人民群众的磅礴力量,为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保障。

 《意见》明确了人大及其常委会要重点做好的几方面工作,包括:加快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更加完备的法治保障;维护国家法治统一,推动国家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运行;依法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确保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完善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保障,扩大人民有序政治参与,保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促进祖国完全统一、巩固民族团结、维护社会和谐安定;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

 第五部分新时代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提升人大工作质量和水平有哪些具体举措

 作为国家根本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及其运行机制已经基本成熟定型,我们讲“坚持和完善”、“加强和改进”,主要是从提升人大工作质量和水平来讲的。《意见》强调,要紧跟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紧贴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紧扣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需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坚持民主集中制,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更加完善更加巩固、优越性充分展现,保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职更加到位更具实效、职能作用充分发挥。《意见》从8个方面作出具体部署。

  《意见》指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实现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载体。要在党的领导下,不断扩大人民有序政治参与,加强人权法治保障,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权利和自由。保证人民依法行使选举权利,民主选举产生人大代表,通过法定和有序的途径、渠道、方式、程序,保证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落实到人大工作各方面全过程。人大依法履职,作出决议决定等,都要通过调查研究,通过座谈、论证、咨询、听证等广泛征求和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最大限度吸纳民意、汇集民智,科学决策。完善人大的民主民意表达平台和载体,健全吸纳民意、汇集民智的工作机制,推进人大协商、立法协商,把各方面社情民意统一于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之中。1发展和完善全过程人民民主

  《意见》指出,各国家机关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依照宪法行使权力、履行职责。人大要履行监督宪法实施的责任,用科学有效、系统完备的制度体系保证宪法实施,落实宪法解释程序机制,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提高备案审查工作质量。健全各级人大常委会听取审议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制度,加快建设和完善全国统一的备案审查信息平台,进一步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专项审查和集中清理。在全社会深入持久开展宪法法律宣传教育。坚持和完善“一国两制”制度体系,健全中央依照宪法和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对特别行政区行使全面管治权的法律制度,落实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维护宪法和基本法确定的特别行政区宪制秩序和法治秩序。2保证宪法全面贯彻实施

  《意见》指出,要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加快立法工作步伐。遵循立法工作规律,因需、应时、统筹、有序开展立法。增强立法的针对性、适用性、可操作性,避免立法简单化。丰富立法形式,有计划、有重点地推进国家安全、科技创新、经济发展、农业农村、公共卫生、社会保障、文化教育、生物安全、生态文明、财政税收、营商环境、反垄断、防范风险、涉外法治等重要领域立法。适时启动条件成熟的立法领域法典编纂工作。加强法律解释工作,把普法融入立法过程。加强地方立法工作和立法能力建设,注重开展“小切口”立法,从地方实际出发,彰显地方特色,着力解决实际问题。建立健全区域协同立法、流域立法、共同立法工作机制。3推进高质量立法

  《意见》要求,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各级人大要找准在立法选题、评估、论证、立项、协调、起草、征求意见、审议等各个环节的定位。加强立法调研,发挥立法联系点“直通车”作用,按照程序形成立法规划和计划。人大牵头起草综合性、全局性、基础性的重要法律法规草案。对有关部门负责起草的法律法规草案要提前介入、加强协调。健全法律法规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及采纳反馈机制。发挥审议环节把关作用。加强和规范部门和地方立法。建好用好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4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

  《意见》指出,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把宪法法律赋予的监督权用起来,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坚持围绕中心、突出重点、增强实效,寓支持于监督之中,确保各国家机关依法行使权力、依法落实相关工作责任,确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要紧扣法律规定、突出法律责任开展执法检查,逐条对照检查法定职责是否履行、法律责任是否落实、法律执行效果是否明...

篇五:加强人大制度建设提升人大工作水平

贯彻中央 9 号文件精神不断提高人大工作水平 认真贯彻中央 9 号文件精神不断提高人大工作水平

 认真贯彻中央 9 号文件精神不断提高人大工作水平中共中央[2005]9 号文件转发的《中共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进一步发挥全国人大代表作用, 加强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度建设的若干意见》, 充分反映了党中央对进一步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和谐社会政治保障的高度重视, 也

 充分反映了本届全国人大党组在实现这一政治保障中所发挥的重大作用, 是当前一个时期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做好人大工作的重要指导性文件。

 贯彻落实好这个文件精神, 对于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及十六届四中、 五中全会精神, 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 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我们学习贯彻中央9 号文件精神, 必须在全面领会和把握文件精神上下功夫, 在大力加强制度建设上下功夫、 在充分发挥各级人大代表的作用上下功夫, 不断加强和改进常委会各项工作。

  一、 抓学习宣传, 深刻领会把握文件精神。

 要把学习贯彻中央9 号文件精神同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 通过举办学习辅导班、 研讨班或专题讲座等形式进行深入研究学习, 决不能只停留在念念文件或转发一下文件上。

 要通过深入学习, 进一步明确新形势下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一个指导思想、 两项工作重点、 三个根本原则和开展工作的主要措施,深刻地理解和认识到:

 《若干意见》 提出的具体工作措施, 既具有很强的现实性、 针对性和操作性, 又体现了尊重代表权利的精神、 依法规范和与时俱进相结合的精神、 权利与义务相一致的精神, 强调了加强制度建设的基础性作用, 抓住了当前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的重心, 对地方人大具有重大的指导作用。

 我们必须大力完善常委会各项工作制度, 积极探索发挥代表作用的新途径,努力为代表依法执行职务创造条件, 切实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得以进一步完善的基础性工作抓紧抓好, 才能不断提高新形势下的人大工作水平。

 从而增强学习贯彻中央 9 号文件精神的自觉性,增强做好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的责任感、 使命感和光荣感, 增强人大工作的积极性、 主动性和创造性, 为更好地巩固和发展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 扎扎实实推进各项工作奠定好基础。

  二、 抓制度建设, 不断提高常委会的履职能力。

 加强人大常委会的制度建设, 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内容, 也是保障常委会依法履行好职责、 更好地发挥作用的必然要求。

 近年来, 我县人大常委会已制订了 20 余项工作制度, 去年又结合先进性教育活动和中央9 号文件精神的学习贯彻, 修订了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工作职责、 信访工作等 10 项制度, 并新制定了公民旁听常委会议办法和代表向选民述职办法, 对常委会工作的规范化、 制度化建设作出了积极的探索。

 但同中央9 号文件精神的要求相比, 我县人大常委会的的制度建设还远远不够, 我们必须结合《关于进一步发挥全县各级人大代表作用, 加强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制度建设若干意见》 的起草制定, 对全县人大代表工作和人大常委会制度建设情况进行认真梳理检查, 切实在细化程序上下功夫, 在规范立法、 监督等各项工作上下功夫, 抓紧修订常委会议事规则、 代表工作制度、 人大代表批评建议意见处理办法、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任免办法和机关工作管理制度, 制定代表议案处理办法、 罢免县乡 人大代表办法、 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办法、 执法检查实施办法、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办法等制度, 并积极探索建立监督效果的评价机制, 加大督促整改力度,进一步增强监督实效。

  三、 抓代表工作, 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主体, 是各级人大工作的依托和基础要围绕学习贯彻中央 9号文件和省委 59 号文件精神, 认真研究代表工作面临的新情况和新问题, 采取有效措施保障代表依法履行职责, 并切实加强对乡 镇人大和县直机关代表小组活动的联系和指导, 充分发挥各级人大组织和人大代表的作用。

  一是畅通代表知政知情渠道, 保障代表知政参政权力。

 人大代表依法履行职责, 一个非常重要的前提, 就是了解情况, 知情知政。

 要在坚持为代表订阅寄送《人民之声报》、《人大研究》、《肃南人大工作》 等各类学习资料的同时, 深入开展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人大代表、 人大代表联系选民的“两联系” 活动, 积极组织代表列席常委会议、 参加视察调查评议等活动, 并坚持向全体代表通报政府工作情况, 为代表知政参政、 执行职务创造条件。

 同时, 要把信访工作作为密切联系代表和群众的重要渠道, 认真受理代表和群众的申诉、 控告, 及时处理来信来访, 坚持常委会领导督办重点难点问题和主任会议听取专题汇报制度, 切实督促解决好久拖不决的信访案件, 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二是努力丰富代表闭会期间的活动, 增强代表活动实效。

 代表

 在闭会期间的活动, 既是执行代表职务, 也是掌握实际情况、 了解社情民意、 探索研究问题、 提出高质量的议案和建议的过程。要紧紧围绕县委中心工作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 组织代表广泛开展视察、 调查、 评议等活动, 并通过组织代表约见政府领导、 现场视察督办等多种形式, 切实加强对涉及人民众切身利益的难点问题的监督, 增强代表活动的实效。

 要进一步优化代表小组结构, 创新活动载体, 组织全县各级人大及人大代表广泛开展“六个一” 及“五个一、 五带头” 、 “五看五

 比” 等活动, 充分发挥代表在各个领域的模范带头作用。

  三是加强和改进代表建议办理工作, 努力提高办理质量。

 人大代表依法对各方面工作提出议案及批评、 意见和建议, 是执行代表职务, 参加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的一项重要工作, 是履行职责的重要形式。

 要在去年推行挂牌督办制、 现场办理制、 扩大面商范围和公开答复制的基础上, 探索建立代表建议办理考核制度和跟踪问效制, 进一步加大办理力度, 提高办理水平, 增强代表履行职责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四是积极创造条件, 为代表履行职责提供保障。

 要始终坚持依

 法解决和落实代表履行职责的物质保证和时间保障, 努力为代表履行职责创造条件。

 首先, 要及时为参加人代会和常委会议的农牧民代表发放了误工补贴, 并督促代表所在单位按照正常出勤给予代表出席人代会和闭会期间活动的时间、 工资和出差补助等各项保障。

 其次, 要通过举办培训班、 组织外出考察学习等方式,积极加强代表及全县乡 镇人大主席、 县直机关代表小组长的培训工作, 进一步提高他们的履职能力。

 要加强对乡 镇人大和县直机关代表小组工作的调研指导, 并加强组织协调工作, 帮助各级人大及人大代表解决好依法履行职责时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最后,要从经费和服务上为代表活动提供保障, 在去年适当提高代表活动经费的基础上, 根据我县居住分散、 行政成本高的实际, 再次提高代表活动经费, 力争将县人大代表每人每年的活动经费提高为 500 元、 乡 人大代表每人每年的活动经费提高为 200 元, 并依法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专款专用, 保障代表执行代表职务的需要。

 五是建立激励考核机制, 规范代表履职行为。

 要在健全完善 《组织代表活动情况登记表》、《代表向选民述职情况登记表》、《社情民意登记表》 及《各级人大代表花名册》、《代表闭会期间履行职责情况登记册》 和《代表建议办理台帐》 “三表两册一台帐” 的基础上, 积极探索建立代表履职守则、 代表履职激励机制及考核

 制度, 促使代表当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 自觉增强参加代表活动的主动性和责任心, 切实把依法执行代表职务与从事个人的职业活动区别开来, 更加富有成效地开展执行代表职务的活动。

  总之, 新的形势和任务为人大代表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中央 9 号文件和省委 29 号文件为我们指明了进一步发挥代表作用, 加强人大常委会制度建设和做好人大工作的方向。

 我们必须进一步创新工作机制, 拓宽代表活动内容, 不断探索和完善发挥代表作用的新机制、 新途径, 更加自觉地把坚持党的领导、 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 组织和引导全县各级人大代表想大事、 议大事, 围绕推动自治县经济社会更快更好发展, 扎实开展各项工作, 进一步开创全县人大工作新局面, 为加快推进小康社会建设,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牧区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buxiugang

篇六:加强人大制度建设提升人大工作水平

制度建设是强化人大常委会自 身建设的关键环节, 是充分调动人大工作者工作积极性的有力杠杆, 更是常委会依法履行职责的重要保障。

 结合自 身工作实践和我县人大常委会制度建设的情况, 谈一些认识和体会。

  一、 人大制度建设必须坚持“四项” 原则

 第一, 科学性原则。

 人大常委会工作制度是其日 常工作的主要依据和法定规则, 必须是科学严谨的而不是杂乱无序的, 是系统连贯的而不是支离破碎的, 是长期有效的而不是临时应付的。在实践中, 我们体会到, 人大常委会各项制度的制定必须体现结构合理、 配置科学、 程序严密的特点, 其制定过程决不能草率行事, 随意而为, 必须统筹考虑, 慎重稳妥, 科学操作。

 要认真调查研究, 多方征求意见, 反复进行论证, 经过组织提出、 群众讨论, 在反复修改形成共识后才能出台。

 整个制度必须真正起到整合思想、 约束行为、 规范程序的作用, 以保障和推进常委会及机关工作科学有序的开展。

  第二, 合法性原则。

 人大工作言必依法, 其工作制度建设更不例外。

 人大工作制度是常委会组成人员 、 人大代表、 人大机关工作人员 共同遵守的法定化、 程序化、 规范化的履职规程和行为准则。

 可以说, 制度制定得如何, 直接体现着人大工作者的素质和能力, 直接关系到人大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直接影响着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形象和威望。

 制定制度既要避免法律法规条文的简单摘录, 又要避免超越法律规定, 缺乏法律依据, 成为没有权威性和效力性的“空头支票” 。

 为此, 人大制度建设一定要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进行, 一定要结合本区域实际, 认真研究相关规定, 全盘考虑工作实际, 形成有理有据、 功能齐全、 关系协调、 程序规范的制度体系, 做到创新而不越位, 主动而又规范, 依法而不添乱, 保障人大工作有章可循, 有规可依, 始终保持各项工作正常、 有序、 高效的运转。

  第三, 导向性原则。

 好的制度不仅是管人管事的, 更应该是引 导人的言行和事物发展走向的。

 人大工作制度不仅要在宏观层面上体现党的意图, 体现常委会及机关工作的运行实效, 更要在微观层面上体现对常委会组成人员 、 人大代表和机关工作人员 的具体要求和发展目 标。

 因此,人大制度建设要体现鲜明的导向性, 要使人大工作者对“为什么要制定这些制度? ” 、 “怎样执行这些制度? ” 等问题透彻理解, 准确把握。

 通过制度树起清晰的工作标准和目 标, 使大家明确应当干什么, 不应当干什么, 怎样去干, 干到什么程度, 起到往前领的标杆作用和对工作的导向推动作用。

  第四, 可操作性原则。

 制定制度一定要有明确的内容、 具体的标准和详细的措施, 尤其要注重细节的处理, 尽力做到具体化, 使其具有可操作性。

 要避免制度过于原则和粗略, 防止搞成一般原则、 抽象概念和空洞口 号。

 因此, 人大制度建设必须保证各项制度能行得通、 做得到、 管得住、 用得好, 使制度真正能去管权、 去管人、 去管事。

 要切实加强对制度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认真分析现有制度本身存在的缺陷和不足, 注意根据形势的发展变化, 研究新问题, 概括新经验,准确地把握制度建设的规律性东西, 不断地完善、 补充和修订各项制度, 努力实现制度建设上的与时俱进, 从而使人人自 觉遵守制度, 人人愿意受其约束, 达到激励先进, 鞭策后进, 推动工作有序运转的目 的。

  二、 人大工作制度建设必须突出“五个重点”

  第一、 制定完善预算审批监督办法, 切实改进审批监督工作。

 审查、 批准财政预算, 是人大常委会对政府工作实施监督的重要内容之一。

 由于现行法律对预算监督制度只作了 一些原则性规定, 在实际执行中, 如何做到切实审查和批准而不流于形式, 一直是人大常委会工作中的一个难点。

 2005 年, 我县人大常委会重新修订的财政预算审批监督办法, 着力从四个方面进行了 改进。

 一是从预算监督的范围上进行改进。

 不仅对预算内资金实施监督, 还要对预算外资金实施监督; 不仅对一般性预算收支进行监督, 还要对重点部门和专项资金收支进行监督。

 二是从预算监督的时间上进行改进。

 要求财经工作委员 会提前介入政府预算编制活动的同时, 还要求财政部门在限定时间内向常委会和主任会议专门汇报预算编制和执行情况。

 三是从预算监督的内容上进行

 改进。

 既对预算的综合性指标和主要行业领域的预算编制进行横向审查, 还在具体的收支类别上进行纵深监督, 以实质性推进预算监督工作。

 四是对预算执行的监督上进行改进。

 不仅注重预算方案的审查, 更注重对预算执行情况的审查监督; 不仅对决算结果进行审查, 更注重对预算调整及财政绩效的审查监督。

 通过以上措施, 使常委会预算审批监督工作大大向前迈进了 一步。

 第二、 探索界定重大事项, 加大决定权行使力度。

 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重大事项, 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

 人大常委会要有效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 并进入实质性运作, 前提就是要比较科学地界定重大事项的范围。

 我县人大常委会 2005 年修订通过的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 明确规定包括县本级财政资金当年投资 200 万元以上或财政总投资 1000 万元以上的建设项目 在内的 15 项重大事项, 必须要提请人大常委会审议并作出相应决议、 决定; 包括大宗国有资产( 含土地)

 处置情况在内的 18 项重大事项, 必须要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 听取意见建议, 在必要时由常委会作出决议、 决定; 对司法机关有关重大案件等 3 项重大事项必须要向县人大常委会备案。

 同时, 我们还建立健全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的工作保障机制, 对重大事项的提请、 审议、 表决、 公告等一系列程序都作出了 详细规定, 并对不严格执行或违反规定的, 制定了 刚性处置措施, 以此增强重大事项决定权行使的具体性和可操作性, 提高了制度执行的严肃性和实效性。

 第三、 建立工作报告审议反馈制度, 有效提高会议质量。

 人大常委会主要是通过会议审议“一府两院” 工作汇报行使法定职权。

 改进人大行使职权不到位的问题, 根本的做法是抓住会议集体审议的这个特点, 通过制定完善人大常委会会议制度, 提高常委会会议质量, 增强会议审议意见督办实效, 以此达到提高人大常委会工作质量和水平的目 的。

 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是对 “一府两院” 提请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的材料, 实行会前初审, 着力提高会议材料的真实性、 准确性。二是要求向人大常委会会议作工作汇报的主体, 必须是人大选举或常委会任命的干部, 以提高汇报主体的规范性。

 三是要求会议审议发言要突出重点, 常委会分管领导、 对口 工作部门及熟悉该方面业务的组成人员 要做重点发言, 以突出审议的专业性。

 四是常委会会议审议意见的形成, 须经常委会授权由主任会议审定把关, 交办实行专文送达, 办理要有专人负责, “对口 ” 跟踪督查办理进程, 以切实增强会议审议的实效性。

 五是对“一府两院” 工作汇报及常委会审议意见的办理结果, 由组成人员 无记名 投票表决, 对未获通过的审议意见和办理结果, 要重新汇报或继续办理, 以突出监督的长效性。

 六是列席会议分阶段列席和全程列席, 严格会议考勤, 定期通报到会情况, 以确保会议“有人听, 有人说、 有人干” , 大大强化了 审议力度, 提高了 会议质量, 增强了 工作实效。

 第四、 创新人事监督制度, 不断扩大监督范围。

 一是在人事任免中, 健全完善人大常委会任命干部的任前考法、 供职发言、 就职宣誓、 递交任职保证书、 进行工作考评和新闻媒体做典型报道等多项工作制度, 做到了 党管干部原则和人大依法任免的有机统一, 推动了 干部任免工作的科学化和法制化。

 通过任前考法, 有效增强受任干部的法律意识, 提高法律素质; 通过推行供职发言、 递交任职保证书, 突出强化任命干部的人大意识; 通过举行受任人员 就职宣誓仪式, 并要求受任人员 就任职后的任期目 标及依法行政、 勤政廉政等事项接受电视访谈, 公开向全县人民承诺, 从而把受任干部的言行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

 二是进一步完善评议工作制度, 加大对常委会任命干部的评议力度。

 为增强评议实效, 我们一方面重视调查研究工作, 广泛全面地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建议, 力求取得客观真实的第一手资料; 另 一方面高度重视评议结果的形成及其运用,特别是评议结果, 我们在反馈本人、 转交“一府两院” 的同时, 还报送县委及组织部门, 以此作为干部考核和晋职提拔的重要依据。

 三是建立评议垂管部门或政府直属部门工作制度, 对垂直管理部门特别是一些特殊行业和部门, 组织人大代表实施工作评议, 以延伸人大监督触角, 填补了监督空档。

 近年来, 我们还引 入评议对象票决确定制和评议结果票决通过制, 有效扩大了 常委会组成人员 职权行使中的民主性, 收到了 良好的效果。

 第五、 健全代表工作制度, 发挥好代表作用 。

 建立健全保障代表依法履行职责的各项制度, 是

 做好代表工作, 推动人大及其常委会整体工作的关键环节。

 我们的体会是:

 制定代表工作制度的出发点应该在完善机制、 提供条件和搞好服务上, 达到的目 的应是保障代表依法履行职责, 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从而夯实人大工作基础, 增强人大工作实效。

 在具体实践中, 我们一是建立起代表知情知政的保障机制。

 通过常委会组成人员 分片联系代表、 代表联系选民、 邀请代表列席人大常委会会议、 参加常委会有关重要活动、 为代表征订寄送有关资料等措施, 努力使代表议政督政“有话可说”。

 二是建立起代表履职的约束机制。

 要求代表在参加评议、 调查、 视察和执法检查工作的同时, 认真填写代表履职卡, 并组织代表向选民述职, 不断强化代表履职约束, 力促代表在闭会期间“有事可做”。

 三是建立代表议案建议的督办机制。

 通过集中联系代表, 定期征求人大代表意见建议, 邀请代表参与督办工作, 并通过现场督办、 归口 督办和重点督办等措施, 不断强化办理实效, 确保代表“说话算数”。

 四是建立代表履职的培训机制。

 切实抓好代表的任前培训、 任中培训和专项培训等, 着力提升代表素质, 促使代表“能说会做”。

篇七:加强人大制度建设提升人大工作水平

人大代表主体作用提高人大代表 履职水平工作经验材料

 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是人民代表大会的主体和细胞,肩负着崇高的政治使命和巨大的历史重任。

 人大工作开展靠代表、水平看代表、潜力在代表。人大代表履职能力的强弱直接反应了一个地区人大工作的基本情况,更体现了该地区法制化、民主化建设的整体水平。新时代如何更好发挥代表主体作用,如何提高人大代表的履职水平,奋力谱写人大工作新篇章,是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应该认真思考的重要命题。

 一、充分发挥新时代人大代表主体作用

 1. 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不断提高代表素质是关键。提高代表素质是现实条件下做好人大工作刻不容缓的重要工作。首先要严把代表入口关。要真正选出代表人民并具有履职能

 力的代表。选举中应把具有较强的履职能力作为选举代表的首要条件,在保证代表的广泛性、代表性、先进性和群体结构的同时,要加强引导,突出强调代表素质,注重代表执行职务的能力;要引入合理的竞争机制,候选人向选民发表竞选演说等,这样不仅能让一批政治素质好、能力强、作风正、敢说话的人大代表脱颖而出,而且也能提高当选代表的责任心和广大选民参选的积极性。其次要加强学习培训。代表的学习培训是一项基础性、长期性工作,要形成制度,不能一劳永逸。要在培训的形式和内容上有突破,如人大常委会组织的集中学习培训、以代表小组为单位的分散学习培训、视察活动前有针对性的学习培训、人代会前的学习培训、代表经常性的自学、到外地学习取经等方式,激发代表的兴趣,增强学习培训的实效;培训的内容除了常规性的理论知识、法律知识外,还要加强人大代表基本技能知识的培训。

 2. 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强化代表与选民的联系是基础。人大代表主动密切联系选民,反映选民的意见和要求是法律赋予代表的神圣职责和应尽义务。要建立代表联系选民制度。代表通过定期约见、上门走访、电话联系、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并利用代表联络站这一平台,与选民保持经常性的联系,听取和反映意见和建议,并反馈意见建议办理结果,为选民排忧解难,使代表与选民真正做到“零距离”、面对面。以选区为单位,公示人大代表联系方式,方便选民向代表反映问

 题,也便于代表与选民之间经常性的联系沟通。人大常委会要积极搭建代表与选民之间的联系平台,采取实行常委会组成人员接待代表制度、联系走访人大代表制度、常委会各工作机构联系代表制度、邀请代表列席人大常委会会议等形式,使代表了解上情,反映民情,密切与选民的联系,及时了解和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使群众的利益诉求得到充分表达,更好地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建设。

 3. 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开展好闭会期间活动是抓手。抓好闭会期间的代表活动,一定要在讲实效上下功夫。开展一次活动就要有一次活动的效果,使代表从中深化认识,增强履职信心,让人民群众感受到代表活动确实起作用。

 要创新活动形式。为使代表活动具有活力,充满生机,要积极探索、大胆创新。开展视察是人大代表知情知政、监督国家机关工作的重要途径,是代表闭会期间的主要履职形式,是对“一府两院”工作监督的一种有效方式。要发挥代表的专业优势,提高代表视察实效。人大代表来自不同的行业,有着丰富的专业知识和行业优势,代表视察要充分发挥各行各业代表的优势。要把视察和调研相结合。围绕“党委决策部署的、政府重点推进的、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写出高质量的视察、调研报告,有针对性地对政府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在开展视察调研活动时,要增强实效,摆脱被视察单位设计好的框框。坚持代表与群众走在一起,

 明察与暗访相结合,征求群众对视察单位的意见,重点关注视察中发现的问题、改进的建议、整改的期限和整改措施是否落到实处。要加强活动指导。人大常委会及各委室都要承担起指导自己联系范围内代表活动的职责,并尽可能地参与代表活动全过程,使代表活动有序有效。特别要发挥代表小组组长的作用,保证代表活动有组织地进行,有目的地开展,有效果地推进。

 4. 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建 立代表履职的监督激励机制是动力。首先要建立代表履职档案,将代表履职情况记录在案,并定期向选举单位和选民公布,让选民全面了解代表是否履行了职责,是否反映了群众意见,以增加代表的压力和动力。其次要健全代表监督机制,通过组织代表向选民述职,并让选民对代表进行测评,克服代表中存在的不作为现象,解决干多干少一个样,干与不干一个样的问题。再次要完善代表履职激励机制,定期开展评比表彰活动,采取由代表原选举单位和选区的选民代表推荐,人大常委会进行审核评定的方法,评选优秀人大代表、先进代表小组等,并开展先进事迹宣传,以充分调动代表的履职热情和积极性。

 5. 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为代表履职创造条件是保证。为代表执行职务提供服务、落实保障,是人大常委会的法律义务和职责。要健全代表议案建议的督办制度,督办工作的出

 发点和落脚点在于解决具体问题。一是健全建议反馈办理制度,对代表反馈不满意的,督促承办单位重新办理,确保办理工作真正落到实处。二是建立媒体公示制,将代表建议内容、代表建议的承办单位、第一责任人、办理经过和办理结果等,在媒体上通报,向社会公示,以“开门办案”的方式进一步增强办理工作的透明度,提高办理质量,激发代表依法履职的积极性。三是完善服务保障制度,落实好各项法律和制度保障人大代表的权益,及时解决代表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人大代表执行职务提供时间、经费、物质和组织保障等。

 二、切实提高人大代表履职水平

 当前,人大工作在各级党委的重视和关心下,在社会各界的共同推动下,各项工作都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和发展。从人大代表这方面来看,代表的思想意识很强烈,纷纷为自己能成为一位人大代表感到光荣和自豪,纷纷对能为地方发展贡献力量感到鼓舞和振奋;代表的年龄结构更加优化,学历层次不断提高,经历背景十分丰富;代表的履职热情普遍较高,认真参与每次人代会,积极参加大会和闭会期间的各项活动,主动深入基层开展调研走访,提出了很多建议良策,可以说,正是由于人大代表的先进性和广泛性,使人大工作

 得到了进一步升华,在人民群众中的影响力得到了进一步提升。

 虽然,人大代表履职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但面对人大自身发展的要求、时代前进的需求、广大群众的诉求,仍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是要正确处理好本职工作和代表工作的关系。人大代表不脱离各自的生产和工作,既承担日常本职工作,又要履职。对其而言,如何正确处理好两者间的关系和冲突,并不是件易事; 二是代表综合素质仍有待提高,有些代表对宏观政策、法律法规学习不够,对人大代表的法律、职责了解不够,对闭会期间履职所需的知识也比较陌生;三是监督机制不完善,对不参加代表活动、不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代表实施有效监督不到位,代表干好干坏一个样,挫伤了代表工作的积极性;四是服务保障配套尚需加强,代表之家等履职载体的标准化建设和覆盖面都需强化。

 人大代表在履职方面已经积累了一些成功的经验和创新的做法,因此,应进一步施展这些好经验、好做法,并在此基础上进行适当有益的提升、创新和探索,以更好地适应当前不断变化发展的新形势、新情况。

 (一)强化自身建设,夯实履职基础

 加强对人大代表自身综合能力和素质的提高建设,是开展代表履职工作的基础和前提。

 1 、要加强思想重视程度。加强代表工作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必然要求,是做好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的客观需要。要进一步强化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主体、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等方面的意识,增强人大代表依法执行职务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进一步端正人大代表对政治职务和政治身份的态度和认识,树立起全心全意为国家、为人民服务的意识,排除一切私心杂念。

 2 、要加强业务钻研深度。加强对业务知识的持之以恒地学习充电是开展代表履职的基础条件。广大代表要自觉加强对代表法、选举法、监督法、预算法的学习;要积极加强对湖南省、XX 市出台的地方性法律法规的了解和熟悉;要主动学习与地区发展紧密相关的经济领域方面的基本常识;要热心关注民生事业发展的基本情况;要积极参与针对代表的各类培训活动,提升在思考、表达、撰写方面的综合能力。

 3 、要加强代表互动热度。代表互动是代表履职的一项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新代表迅速进入角色、融入工作的捷径之一。要建立新老代表互联互动机制,广大新代表要提高工作的参与意识,积极利用各种方式向老代表、卸任代表虚心请教有关履职、调研、接待选民、建议意见提出等方面的业

 务;广大老代表和卸任代表要向新代表耐心传授经验做法和工作体会,在新老代表间建立起融洽的合作氛围和工作环境。

 (二)主动沉下身子,捕捉履职信息

 通过线下与线上相结合的方式,加大对社情民意的挖掘和了解,为履职工作提供充足的信息源和信息量。

 1 、深入基层集社情。基层公共场所是最能集中体现和反映社情的地方,是广大群众释放吐露心声的重要场所。人大代表要加大对这些场所的关注度,尤其是要关注“双公双场双市”,即:公铁、公园、商场、菜场、超市、集市,平时经常深入这些地方,多听多看多记多想,将群众闲谈间反映的问题研判归纳为全局性、宏观性、区域性的共性问题,为形成高质量、有建设性的议案和建议奠定扎实基础。

 2 、借助网络汇民意。网络是人民群众抒发内心想法、表达现实诉求的另一大主阵地,其影响和作用值得高度重视。广大代表要充分认识重要性,加大对各类热点网站论坛的关注力度,并通过 QQ 群、微信群、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平台,捕捉、收集、获取与本地区、本行业相关的各类信息,为了解即时社情民意和履职素材积累打开另一扇方便之门。

 3 、联系群众解难题。联络群众是代表履职工作的规定动作,也是做好代表工作一大法宝。广大代表要充分利用“定

 向联系群众制度”,通过定期接待、上门走访、电话询问等形式,加大对联系群众的走访频次;要充分重视“代表之家”等载体的作用,提高对老人、困难群众、低收入者等群体的关注度;要充分结合基层的“广场活动”,设立现场接待群众的代表服务台;要充分借助“人大网络”,紧密与年轻人、高知群体的网上互动交流。

 (三)拓宽工作方式,提高履职能力

 突出主动性和创新性,强化多元机制和监督机制,全面提升代表代表履职的水平和履职的成效。

 1 、在建议意见提出和办理上求提升。提出议案建议是人大代表履职内容的基础组成部分,也是代表履职的基本要求。在提出内容上,广大代表要将所提议案建议的方向重点瞄准企业发展、百姓民生、现实问题等具体的领域上,并提出合理化解决方案,或者提出地方立法的具体建议;在具体操作上,要尝试将市人大代表提出的部分议案建议同时转交驻市的省人大代表,以促成更广泛的关注和更有力的解决;在督办管理上,要逐渐将办件满意率转变为办件办成率,按照“应公开尽公开”原则,加大议案建议办理情况网上公开力度,

  2 、在视察和调研上求创新。开展视察、调研、走访活动是代表在闭会期间开展履职的重要方式。各级人大代表要积极主动参加,各级人大工作机构要重视代表意志,在每年年底人大会议召开前,向代表征询集中视察、调研的方向和重点,在此基础上排定下年度活动计划;要发挥基层作用,充分调动县区人大机构、乡镇、街道人大机构,以及代表小组的积极性,结合自身实际开展集中走访和调研;要注重多边联系,市人大、县区人大、基层乡镇、街道人大在开展本区域内集中视察调研的同时,应积极开展与 XX 其他兄弟区域、层级间的跨区域代表走访活动;要引入通报机制,对长期不参加活动、缺勤率高的代表在人大会议期间进行通报批评。

 3 、在参政和监督上求突破。进一步发挥人大代表的参政和监督权力,为地区发展保驾护航。要优化人大代表列席市、区人大常委会制度,将每年市、区人大常委会会期、内容提前发至每位代表,在征求代表兴趣和意愿的基础上,邀请代表列席市、区人大常委会;要完善代表述职制度,除每年安排代表开展定期述职的同时,尝试通过邀请媒体参加述职会议,并将代表述职报告在人大网站上进行公示。

 (四)加大载体建设,构建履职平台

 着力提高对代表履职载体平台的建设和配套水平,为代表履职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1 、建好“ 三个平台” 。“代表之家”、“代表工作室”、“代表联络点”是代表履职最重要的场所。要提升“家、室、点”的建设水平,丰富载体功能,制定代表活动载体建设意见,明确“家、室、点”全覆盖,规范布置、管理等方面的要求和标准;突出载体信息前置,鼓励设置“家、室、点”的乡镇街道、社区、企事业单位在一楼大厅醒目处置设立代表履职场所相关提示信息,以便人民群众更好地关注、了解和使用。

 2 、办好“ 两个小组” 。代表小组及专业小组是代表开展履职活动的基础平台和重要抓手。要切实增强代表组的工作前瞻性、主动性、高效性,选派年富力强、精明能干、熟悉面上情况的同志担任组长,超前谋划代表组年度各项工作,密切关注代表履职的需求和感兴趣的焦点,主动联系市区人大相关机构,了解市情区情;要积极发挥专业组特殊作用,组织专业代表开展定向调研视察,重点针对微观领域,撰写一批可操作性的调研报告,提出一批高质量的议案。

 3 、记好“ 一本日记” 。人手一本的代表日记在一些地区的人大工作中已有过先例,在时下网络...

篇八:加强人大制度建设提升人大工作水平

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大工作

  2021 年 11 月 2 日,党中央印发《关于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意见》,这是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动新时代人大制度建设和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举措。

  请谈谈《意见》的出台背景、形成过程和重要意义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根本政治制度安排,是支撑我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根本政治制度。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人大制度建设和人大工作,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和实践创新取得重大成果,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提供了可靠制度保证和法治保障。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用“六个必须坚持”概括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推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和实践创新提出的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要求,即必须坚持中国

 共产党领导、必须坚持用制度体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必须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必须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必须坚持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丰富和拓展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科学内涵、本质特征和实践要求。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必须毫不动摇坚持、与时俱进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大工作,更好发挥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职能作用,使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

  2021 年 10 月 13 日至 14 日召开的中央人大工作会议,在党的历史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史上都是第一次,在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进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这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人大工作的高度重视、坚强领导和殷切期望。党中央决定召开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的同时,要求出台相关指导性文件,并把研究起草《意见》稿的任务交给全国人大常委会。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会议对起草工作进行研究部署。4 月至 6 月,栗战书等常委会领导同志分别带队赴地方开展调研,组织召开多个座谈会听取 31 个省(区、市)和部分副省级城市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五级人大代表、全国人大机关老同志和专家学者的意见建议,各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和办公厅负责同志结合各自的工作领域开展调研,形成大量调研成果。在此基础上,经过广泛征求意见和反复修改完善,形成《意见》稿报送党中央。经党中央同意,《意见》稿印发中央人大工作会议征求意见,作了进一步修改。11 月 2 日,《意见》正式印发。

 《意见》是一个全面指导人大工作的文件,集中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反映了党的十八大以来人大制度建设和人大工作的理论成果、实践成果、制度成果,为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提供了科学指引和行动纲领,对于进一步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凝聚各方面智慧和力量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意见》围绕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国家根本政治制度作了哪些重要阐述?

  2021 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历史,是党的历史的重要组成部分。《意见》回顾总结了党领导人民建立、巩固、发展、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光辉历程、宝贵经验和这一制度的显著优势、巨大功效,特别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人大工作取得历史性成就,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60 多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 40 多年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党领导人民创造经济快速发展奇迹和社会长期稳定奇迹提供了重要制度保障。历史和实践充分证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符合我国国情和实际、体现社会主义国家性质、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保障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好制度,是我们党领导人民在人类政治制度史上的伟大创造,是在我国政治发展史乃至世界政治发展史上具有重大意义的全新政治制度。《意见》用“三个有效保证”集中概括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功效,指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马克

 思主义国家学说的基本原则,适应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有效保证国家沿着社会主义道路前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最大限度保障人民当家作主,把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有效保证国家治理跳出治乱兴衰的历史周期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正确处理事关国家前途命运的一系列重大政治关系,实现国家统一高效组织各项事业,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有效保证国家政治生活既充满活力又安定有序”。这些重要论断,与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是一致的。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是做好人大工作的根本政治保证。《意见》在这方面提出了什么要求?

  《意见》强调,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最根本的是要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保证党领导人民依法有效治理国家。在总结党的十八大以来有关经验做法基础上,提出了 5 方面要求。一是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这一最高政治原则。二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揽和指导人大工作。三是坚持党的领导,首先要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四是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工作各方面全过程。五是完善和落实党领导人大工作的制度机制。这里面既有方向性、原则性要求,也有许多具体举措。包括:各级党委(党组)要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作为理论学习和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深入学习、研究、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

 思想。人大重要会议、重要立法、重要工作、重大事项等,都要按规定及时向同级党委请示报告。地方各级党委要把人大工作纳入整体工作布局,及时研究解决人大工作和建设中的重大问题。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每年听取同级人大常委会党组的工作汇报,每届至少召开一次人大工作会议。把党委领导人大工作、“一府一委两院”接受人大监督、有关部门支持和配合人大工作情况纳入地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内容,等等。

 新时代人大工作面临哪些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

 《意见》对新时代人大工作面临的新形势作出分析判断,指出随着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日益广泛,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民生、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需要更加健全的法律制度保障;我国已经进入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需要更加良好的法治环境;全面深化改革向纵深发展,需要立法更加紧密地协调和配套,既通过深化改革完善法治,又通过更完善的法治保障各领域改革创新;全面依法治国深入推进,基本建成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任务更为艰巨,需要人大更好行使立法、监督等职权予以保障;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不稳定性不确定性明显增加,需要统筹发展和安全,筑牢国家安全屏障等,这些都对新时代人大工作提出新的更高要求。

 《意见》提出新时代人大工作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紧围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这一目标,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完善法律实施的社会环境,加强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保障,汇聚起人民群众的磅礴力量,为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保障。

  《意见》明确了人大及其常委会要重点做好的几方面工作,包括:加快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更加完备的法治保障;维护国家法治统一,推动国家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运行;依法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确保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完善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保障,扩大人民有序政治参与,保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促进祖国完全统一、巩固民族团结、维护社会和谐安定;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

 新时代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提升人大工作质量和水平,有哪些具体举措?

 作为国家根本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及其运行机制已经基本成熟定型,我们讲“坚持和完善”、“加强和改进”,主要是从提升人大工作质量和水平来讲的。《意见》强调,要紧跟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紧贴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紧扣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需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坚持民主集中制,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更加完善更加巩固、优越性充分展现,保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职更加到位更具实效、职能作用充分发挥。《意见》从 8 个方面作出具体部署。

  (一)发展和完善全过程人民民主。《意见》指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实现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载体。要在党的领导下,不断扩大人民有序政治参与,加强人权法治保障,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权利和自由。保证人民依法行使选举权利,民主选举产生人大代表,通过法定和有序的途径、渠道、方式、程序,保证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落实到人大工作各方面全过程。人大依法履职,作出决议决定等,都要通过调查研究,通过座谈、论证、咨询、听证等广泛征求和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最大限度吸纳民意、汇集民智,科学决策。完善人大的民主民意表达平台和载体,健全吸纳民意、汇集民智的工作机制,推进人大协商、立法协商,把各方面社情民意统一于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之中。

 (二)保证宪法全面贯彻实施。《意见》指出,各国家机关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依照宪法行使权力、履行职责。人大要履行监督宪法实施的责任,用科学有效、系统完备的制度体系保证宪法实施,落实宪法解释程序机制,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提高备案审查工作质量。健全各级人大常委会听取审议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制度,加快建设和完善全国统一的备案审查信息平台,进一步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专项审查和集中清理。在全社会深入持久开展宪法法律宣传教育。坚持和完善“一国两制”制度体系,健全中央依照宪法和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对特别行政区行使全面管治权的法律制度,落实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维护宪法和基本法确定的特别行政区宪制秩序和法治秩序。

  (三)推进高质量立法。《意见》指出,要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加快立法工作步伐。遵循立法工作规律,因需、应时、统筹、有序开展立法。增强立法的针对性、适用性、可操作性,避免立法简单化。丰富立法形式,有计划、有重点地推进国家安全、科技创新、经济发展、农业农村、公共卫生、社会保障、文化教育、生物安全、生态文明、财政税收、营商环境、反垄断、防范风险、涉外法治等重要领域立法。适时启动条件成熟的立法领域法典编纂工作。加强法律解释工作,把普法融入立法过程。加强地方立法工作和立法能力建设,注重开展“小切口”立法,从地方实际出发,彰显地方特色,

 着力解决实际问题。建立健全区域协同立法、流域立法、共同立法工作机制。

  (四)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意见》要求,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各级人大要找准在立法选题、评估、论证、立项、协调、起草、征求意见、审议等各个环节的定位。加强立法调研,发挥立法联系点“直通车”作用,按照程序形成立法规划和计划。人大牵头起草综合性、全局性、基础性的重要法律法规草案。对有关部门负责起草的法律法规草案要提前介入、加强协调。健全法律法规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及采纳反馈机制。发挥审议环节把关作用。加强和规范部门和地方立法。建好用好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五)增强监督刚性和实效。《意见》指出,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把宪法法律赋予的监督权用起来,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坚持围绕中心、突出重点、增强实效,寓支持于监督之中,确保各国家机关依法行使权力、依法落实相关工作责任,确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要紧扣法律规定、突出法律责任开展执法检查,逐条对照检查法定职责是否履行、法律责任是否落实、法律执行效果是否明显。不断丰富和探索监督形式,用好听取审议工作报告、开展询问、质询、特定问题调查、专题调研、办理群众线上线下来信来访等,回应社会关切,强化各方面依法履职。《意见》强调,加强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审查,进一步规范审查程序,明确审查

 重点,增强工作实效。深化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改革,加强全口径审查和全过程监管。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健全全口径、全覆盖的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制度。深入推进预算、国有资产联网监督工作。加强对司法工作的监督,推动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问题。《意见》强调,“一府一委两院”要增强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

篇九:加强人大制度建设提升人大工作水平

人大常委会机关制度建设

 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探讨

  新时代要有新作为,党中央在全党范围内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要求我们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更加自觉地为实现新时代党的历史使命不懈奋斗。为了推进工作,我以加强制度建设,提升人大机关精细化服务水平为题开展了专题调研,采取与分管科室负责同志、各区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负责同志沟通交流,向联系的市人大代表征求意见,查阅制度资料等方式了解情况,结合自身工作实际,现将调研思考汇报如下:

 一、加强人大常委会机关制度建设的重要意义 十九大明确指出,加强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保障,使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成为全面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成为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习

 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也对人大制度建设、人大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在新时代,努力建设“两个机关”是人大机关工作的主线,服务“四会”(即人代会、常委会、主任会、各委员会会议)是人大机关工作的主要任务。人大机关工作具有法制性、程序性、制度性强的特点。同时担负机关建设和服务管理,各项工作也具有综合性、具体化、持续性、繁琐化等特点。加强人大机关制度建设有着重要意义:人大常委会机关制度建设是人大制度建设的重要构成,是人大机关建设的工作基础,是保障人大机关各项工作有序、高效开展的制度基础,是提升机关精细化服务水平的制度保障,是机关总结经验、创新工作的重要依托和平台。

 二、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制度建设的成效 市人大常委会机关一直注重加强制度建设,现行执行的机关制度有 19 项,覆盖工作的方方面面,这些制度也体现了人大机关工作的特点。成效有以下几方面:

 (一)严守政治方向, , 强化会议决策。人大机关是政治机关,严守政治方向是工作前提。人大制度是会议决策制度,要以议事规则来落在实处。市人大常委会机关以机关党组议事规则、秘书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这两项基础制度来统筹安排工作,在决策中牢固坚守政治方向,牢固树立“四个意识”,

 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对机关“三重一大”等事务进行会议讨论、民主集体决策,严格按照民主决策“五步法”,确保了各项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确保了各项决策合法合规。

 (二)加强教育学习,培育浓厚学风。持续加强教育学习是我市人大机关的亮点工作之一。落实学习制度,机关具有较好学风,集体学习和个人学习较为规范。打好学习基础,为机关同志及时配发学习书籍、印发学习资料和各类学习参阅资料。开展研讨交流,机关同志交流学习心得、工作经验已经常态化。拓展学习平台,开展书香机关建设、文明部局建设等,培育了机关人文氛围,增强了学习效果。通过落实学习制度,加强教育学习,机关干部加强了党性修养,提升了办事办文能力。

 (三)规范工作流程,严明工作纪律。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在制度建设上坚持合法性、合理性、合政策性等原则,结合自身工作实际,以制度规定明确工作要求、理顺工作程序,明确工作责任、严明工作纪律,在公文处理、保密工作、财经纪律、考勤机制、资产管理等方面均制定了专项工作制度,并严格遵照制度要求开展各项工作,推动在机关形成了以制度管人、管事的管理机制。

 (四)提升工作效能,提高服务水平。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在制度建设上注重实际需要,以高效便捷的方式推进工作。制定督办工作制度,以督办的形式提升效率、提高质量,确保督办事项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应。针对人大机关工作的特点,在公务接待、公车管理、离退休老干部服务管理、信访事项等多方面,细化服务要求,严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积极服务于机关干部同志、服务于离退休老干部、服务于信访群众。

 三、存在的问题 一是部分制度规定没有体现新时代新要求,如在离退休老干部服务管理中,没有规定服务于老干部加强政治学习的内容等,需要及时进行修改完善、与时俱进。二是机关制度的构成还不尽合理,偏重于建立机关日常管理的制度建设,对如何细致服务“四会”、加强机关人文建设等方面的工作制度建设不够。三是制度的精细化程度还有待提高,有一些规定要求还有些宏观,操作性不强,制度规定的实施效果不明显。四是部分制度规定的要求没有得到严格遵守,还存在没有落细落实的情况,机关部分同志严格遵照制度办文办事的意识还要进一步加强。

 四、工作建议

 围绕进一步加强机关各项制度建设,在精准、细致上下功夫,以制度建设来提升人大机关精细化服务水平,建议如下:

 一是持续加强机关制度建设。围绕人大“四权”(立法权、决定权、任免权、监督权)行使、围绕服务“四会”,完善制度结构,体现服务意识,探索性地开展制度建设。将加强制度建设与提升精细化服务水平紧紧结合,在管理中体现服务,以服务实现管理。如及时总结常委会会议会务经验教训,制定人大机关服务常委会工作办法等,针对各类会议不同的程序和内容,对会务服务工作要求制度化,精细化,做好突发状况的提前预判,确保“四会”顺畅进行。

 二是按照新时代新要求对各项制度进行修改完善。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的贯彻落实体现到各项制度的修改完善中。同时,还要结合我市追赶超越转型发展工作大局、结合我市人大常委会各项制度要求、各委员会工作制度以及机关各办事机构、各科室实际工作需求,对各项制度进行修改完善。

 三是紧抓制度落实不放松,提高制度执行力。严格遵循制度办事,将制度规定要求落在实处。要切实提高认识,在讲政治、守纪律的高度,认识到制度对工作的重要推动作用。

 机关干部同志要提升制度意识,在思想上高度重视、高度认同。注重加强对机关各项制度要求的学习,严格遵照制度办文、办事,提高执行力。进一步建立健全考核制度,尤其是日常考核、评价机制,对违反制度的人和事,在考核评价中要有所体现,有效防止“制度空转”。

 四是强化制度的“人本属性”,以制度推动精细化服务。要体现制度建设的“人本属性”,认识到要以制度服务于工作,服务于机关同志的学习、发展,要公平公正地推进各项制度落实,对各项制度的实施效果及时进行分析总结,既要有定性判断,也要有定量分析,对制度规定不切合实际,不适宜工作的,要及时修正、调整,做到精简制度,让制度建设真正成为推动机关同志精心办文、细心办会、用心办事的重要支撑,成为精细化服务的坚强制度保障。

篇十:加强人大制度建设提升人大工作水平

 加强地方人大制度的建设提高研讨论文 随着人大工作的不断发展, 代表工作日趋活跃, 如何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人大工作制度, 增强代表工作的实际效果, 提高人大监督力度, 是摆在各级人大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

 我们认为, 一是要完善人大代表及人大常委会的各项工作制度; 二是以发展基层民主为目标, 推进地方人大制度建设, 让代表能充分行使法定职权, 更好地为人民说话; 三是提高人大监督工作制度

 化、 规范化水平, 积极探索有效的监督形式、 途径、 方法、 措施, 更好地贯彻监督法。一、 完善地方人大代表及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制度(一)

 完善提案制度。

 一是要改变常委会组成人员联名提案的薄弱状况。

 目前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名提出的议案很少, 出现这种现象固然有多种原因, 但主要是因为限于工作条件和时间, 个人动手比起法定机关经过长期酝酿、准备, 并由专门班子论证、 起草而形成议案有很大差距。

 如何加强常委会组成人员联名提案这个薄弱环节, 需要采取相应措施, 如加强专业培训和深入基层调研、 配备专门助理人员等。二是要提高议案质量, 突出会议重点。

 地方人大常委会会议的一个通病是议程安排过多, 议程安排上大都是“拼盘式”、 “搞平衡”的办法, 涉及面宽, 面面俱到, 缺乏重点或重点不明确,影响审议质量和会议效果。

 对此, 建议作出制度规范, 基本要求是:

 首先, 确定议程时, 一定要突出重点, 无论是法规案还是其他议案, 都要按照抓大事、 议大事、 决定重大事项的原则, 抓住本行政区域内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民主法制建设中的重大事项, 人民群众普遍关注、 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 以及重大议案等, 每次常委会确定 1 至 2 个重点议案为宜。

 其次, 在时间上, 为了保障常委会组成人员有足够的时间做准备, 对议程的确定时间应提前一个月左右确定下来, 以便常委会组成人员有针对性地搞点调查研究。(二)

 实行固定的、 科学规范的会期制度, 重点是要规范常委会例会时间。

 法律法规规定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每两个月举行一次会议, 如特殊需要, 可临时召集会议。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发展进入新的历史阶段, 对民主法制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地方人大常委会的立法、 监督等项任务越来越繁重。

 常委会既然是集体行使职权, 其会议必须有相应的时间保障。

 如果会议时间过短, 组成人员来不及认真仔细地研究、 分析和讨论议案, 匆匆地进行审议, 或者赞成,或者否定, 客观上造成权力机关无关紧要的印象, 很可能充当了“橡皮图章”的角色; 但如果会议时间过长, 就会牺牲了民主的效率、 增加经费支出, 还会滋生官僚主义作风。(三)

 进一步规范审议制度。

 目前人大审议制度是通过分组审议的方式提高审议效率, 增加委员的参与度, 这是无可厚非的。

 但仅靠分组审议局限性较大, 不能真正形成合意, 使争议得不到合理、 科学的解决。

 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审议制度, 增强会议效果, 建议除程序简单的例会外, 应把联组讨论、 大会辩论制度作为审议的必经程序。

 不搞大会辩论, 实际上等于剥夺了一些委员平等竞争的机会, 不利于对议案的充分审议与修正。

 最终表决所体现的议事民主的程度有多高, 往往要看最终表决之前议案所经受的全部辩论与修正有多充分。作为代表民意、集中民智的委员, 有权要求在全体会议上互相交换意见, 争取使自己个人的意见成为大家的意见。

 大会辩论, 通过让委员代表各种不同意见的交辩, 最终形成合意。

 一方面能充分体现民主, 激励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积极性, 另一方面使法规案及其他重要议案能得到充分的修正, 从而提高工作质量。(四)

 改进表决制度。

 表决制度的改革对人大建设无疑带有根本性、 全局性、 实质性的意义。

 表决程序逐步走向规范化、 制度化, 对常委会集体行使权力起到了保障作用。

 表决是常委会形成决策的“关口”, 关系着法规议案及其他相关重要议案的最终结果。

 人大常委会无论是行使立法权、 监督权、 决定权还是行使任免权, 最终都是通过表决来实现, 通过表决来形成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国家意志。

 如何改进表决制度, 使“最终结果”能够真实地反映常委会主体的意愿? 那就是要解决大人表决制度中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

 是有的人事任免议案存在着“一锅煮”的现象; 二是对法规议案中争议较大的条文大都未“单列”开来表决, 往往使表决者感到为难, 有表决结果不真实之嫌; 三是对“一府两院”的工作报告只审议, 不表决, 有时只是根据需要作出相应决定或决议, 客观上缺乏监督力度; 四是部分地方人大常委会表决方式落后, 不能真实地反映表决者的意愿。

 针对以上问题, 地方人大常委会表决制度可作适当改进:

 一是对人事任免统一实行逐个表决; 二是对法规议案中争议较大的条文实行单列表决; 三是从加大监督力度、 增强监督实效考虑, 对“一府两院”的工作汇报和专题报告、 常委会的执法检查报告实行表决通过的办法; 四是统一实行电子表决器进行表决。

 二、 以发展基层民主为目标, 推进地方人大制度 建设从基层民主的角度考虑我国人大制度建设, 最有意义的是完善和推进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向人民负责的机制。(一)完善人大对人民负责的机制建设。

 一是要提高地方人大信访制度的地位, 把接待基层群众、为人民主持正义作为地方人大的主要日常工作之一。

 如开展“代表接待选民日”、 “代表向选民述职”、 “代表与选

 民统一见面日”、 “代表联系服务群众见面周”、 “代表论坛”活动等。

 地方人大作为人民行使权力的机关理应为人民讲话, 为人民伸张正义, 这是地方人大“向人民负责”的重要表现。二是要提高地方人大在国家机构体系中的地位。

 我国宪法规定, 地方人大是地方权力机关,其它国家机关产生于权力机关, 受权力机关监督, 向权力机关负责。

 故可以考虑对地方人大行使官员监督权和罢免权的制度加以改革。

 地方人大对官员的监督应制度化、 经常化、 先行化, 发现有问题的或不称职的官员及时罢免, 而不能等出了大案, 司法机关结案后才行使罢免权。(二)

 提高人民代表的政治质量。

 一是人民代表职业化。

 目前人大代表基本都是兼职,而且在这种兼职中, 人大代表的职责和工作往往只占很少一部分, 在这种情况下, 人大代表的职能较难真正发挥。

 在这方面, 可以借鉴国外的议员制度, 逐步实行人大代表职业化, 即人大代表专职从事人民代表工作, 俸禄由国家供给, 可以连任。

 由于人大代表职业化, 人大代表的效能和素质将大大提高, 各级人民代表的数量可以大大减少。

 二是增加人民代表的实质性功能。

 我国目前的人大代表制度对不少成员而言, 主要还是一种荣誉。

 在这种条件下,人大制度的有效性及国家权力机构的功能都将大大受到影响。人大代表的标准主要应当是参政议政的能力及是否有为人民讲话的胆量和献身精神, 在某种意义上, 一个好的人大代表恰恰要以牺牲个人的专业为前提。

 三是人民代表资格制度合理化。

 在人民代表职能化尚未实施之前, 可以先对人民代表的资格进行限制。

 比如, 担任政府某些行政职务的官员就不再担任人大代表, 真正保证人大代表职能的发挥。

 四是推行代表履职登记制度, 对代表履职情况进行登记, 并予以公布, 为评先创优和换届时连任代表的提名提供依据。(三)

 改革和完善人大代表选举制度, 扩大基层代表的范围, 真正发挥人大代表作用。

 一是扩大直接选举范围,提高直接选举程度, 法律应创造条件并鼓励一切为人民谋利益并有献身精神的人出来竞选;二是将竞争机制引入人大代表选举过程, 实行竞选, 虽说竞选的成本较大, 竞选的后果难以预料, 但竞选的公平和民主意义是明显的; 三是实行地区选举和界别选举混合制; 四是合理减少代表数量、 特别是减少政府官员任人大代表的数量, 增加代表资格规定, 提高人大代表素质; 五是逐步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 六是改革选举委员会组成方式, 设立选举专门法院, 规范选举的组织、 监督和诉讼纠纷的处理; 七是完善代表监督与罢免办法,增强可操作性; 八是优化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构成, 增加常委会组成人员专职比例、 优化组成人员年龄、 知识、 专业等方面的结构, 促进常委会民主决策水平的提高。

 三、 提高人大监督工作制度化、 规范化水平, 增强人大代表工作实效, 提高监督效率(一)

 坚持以人为本、关注民生, 围绕地区的工作大局和群众关注的民生热点问题, 进一步加强人大监督作用。

 一是要突出监督重点, 推动广大群众反映比较集中、 涉及面广的问题的解决。

 如目前我市的“十二五”规划编制、 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屋“三旧”改造工作、 河涌整治、 亚运保障工作、 保障性

 住房建设情况等, 都是人大监督的重点。

 二是要落实对重点监督事项办理工作责任制, 建立代表建议办理绩效评估机制, 加强沟通协调, 强化跟踪督办, 增强办理实效。

 三是人大代表应深入基层、 深入实际、 深入群众, 开展多层面、 宽视野的专题调查研究, 了解重点监督事项的实际效果。(二)

 坚持开拓创新人大工作的方式方法, 探索监督工作新形式, 不断增强人大工作实效。

 一是要采取登门拜访、 约见座谈等方式, 了解办理工作措施和进展情况, 并对办理工作提出意见或建议。

 二是要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 进一步激发代表工作活力和代表自身的主观能动性, 发挥代表在我市经济发展调结构、 促发展工作中的作用, 努力推进“有为人大、 民生人大、 活力人大”建设。

 三是要不断完善代表工作的长效机制, 增强代表工作实效。

 四是要加强人大代表及人大工作者的培训, 特别是要加强基层人大代表的学习培训,以增强人大代表意识和依法行政的意识, 提高代表履职和监督的能力和水平。(三)

 认真履行法定职责, 贯彻实施监督法, 提高人大监督工作实效。

 地方人大应进一步强化对重大事项决定权的行使, 加强对行政机关的监督, 注重监督工作的质量和成效, 适当扩大地方人大对其选举、 任命人员的管理权限, 使人大能够比较全面、 客观、 真实地了解选举或任命人员的情况, 使人大代表或常委会组成人员在投票或审议时能够有选择的余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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